中国人被盗走的记忆
原题为《被盗走的记忆:大陆田野文物流失追踪》
在过去的20年里,全国田野地上文物被盗的案件愈发猖獗。盗窃者与文物掮客沆瀣一气,透过地下网络将那些固定在屋体房梁之上、绘画于墙壁栋梁之间、雕刻于摩崖石龛之中的原本不可移动的文物偷运到全国各地,甚至远达海外,放进国际知名博物馆和拍卖行的展台橱窗里。比起那些广为人知的盗墓和博物馆盗窃案来说,这些行为更隐秘,更难以被发现。
山村田野中盗贼们肆无忌惮的盗窃劫掠、地下网络里中间人和走私者精心谋划的暗度陈仓、文物市场上买家莫问来源的铁律、田野文物犯罪就像是一方由黑色和灰色组成的拼图,盗贼、中间人、走私者、文物贩子以及买家每个人都是这方拼图中的一块,他们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构成了这个庞大复杂的地下网络,保护措施的薄弱和法律上的漏洞都为他们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5年6月2日,重庆市大足区大足石刻世界遗产博览园,工作人员正在清洗展品,这是20年前因被盗而名声大噪的北山多宝塔底层主尊石雕佛头,目前是国家一级文物。
“抓文物盗窃者有点儿像抓贩毒”,一位一线民警表示:“最好是人赃俱获,不然拿不到证据”。因此,当田野中的文物成为盗贼手中的赃物时,把这些赃物留在自己身边的时间越长,自己就越危险。因此,那些富有经验并且具有高智商的文物大盗会在实施盗窃前就找好下线,以便在得手后及时脱手。
作为一名专门盗割摩崖造像的文物大盗,吴文华深谙此道。按照这个地下行业的标准,他绝对算得上是一名智慧型偷盗分子。这位文物大盗的足迹遍布成都、内江、资阳、遂宁、广安、眉山、乐山等四川省内的11个地级市。即使在警方安装钢制防护网,又组织专人巡查的严密监视下,他仍然有办法将龙拖湾摩崖造像上的那尊真人大小、被当地人视为无价之宝的观音雕像盗走。很多时候他自己并不亲自上手干活,而是指挥他的一众下线从事这些体力劳动。他会仔细研究文物地图选择盗掘目标,用GPS卫星导航系统精准定位作案地点。为了不惊动保安人员,他会要求手下在盗凿时为铁锤和石凿绑上胶皮以降低金属撞击的声音;为便于搬运,他们会细心切割石像,仔细地带走所有碎片,然后采用专业技术将其一一拼合修复如初。
2016年11月27日,陕西咸阳。崇陵的石刻文物间,每个电子摄像头无死角地昼夜守护文物安全。据了解,唐崇陵的电子监控安装完毕,已经试运行。这是陕西省为省级以上田野文物安装高科技保护装置的项目之一。
但最重要的是,在动手前,他会先把目标的照片用手机拍摄下来,发送彩信寻找买家,然后再到成都、简阳固定的茶馆里与买家商讨具体交易,只有当买家确定下单后,他才实施盗窃行动。从得手到脱手的时间极为迅速——那些已经成为定时炸弹的被盗文物从来不会在他手里停留太长时间。
吴文华最终被捕,不是因为他的计划出现了纰漏,而是因为他的一名手下被捕后把他供了出来。但是他和他的手下们搭建的从定位踩点到上网寻找买主再到下单盗掘,乃至后面运输、销赃,一条各有分工、各司其职的链条确实堪称完美。必须承认,这些盗卖文物的盗贼之间的协作和技术水平,在很多时候远高于文物部分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
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和文物大盗之间的差别,就像遵纪守法的骑自行车的人和肆意违章的宝马车主之间的差别一样。前者只能费力地蹬着车轮拼命追赶,每逢红灯都要停车;但后者却能肆无忌惮地闯灯超速。当文物保护部门和执法部门正在进行必要的沟通程序,将搜集证据进行采样分析的时候,文物贩子只需要拨一个号码或者发一条微信,就可以把一条从盗窃到运输,再到销赃的完整链条构建起来。
毋庸讳言,田野文物犯罪已经形成一张地下网络。那些亲自潜赴荒野乡间连凿带橇的一线盗贼们只是这个网络一个个散点;在他们之上进行操控的,是吴文华这样的组织者。他们收集赃物并进行运输转卖。面对这样一张成体系的犯罪地下网络,也就无怪乎尽管田野文物被盗发案率在文物犯罪中日益升高,但总体破案率却一直仅有20%,而且绝大多数抓获的都是“网外”的单干户。
但对勾连这张网络的操控者们来说,想要牟取更大的利润并且让自己更安全,最好的方式便是让这张网延伸到国际文物市场。因为一件被盗文物出现在国内古玩市场上,存在着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可能性。公安机关根据买主或店铺提供的信息很可能顺藤摸瓜抓获盗窃者;而一旦文物走私到海外,那么它就将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直到多年后突然出现在某家海外拍卖公司的名录上,或是某位私人收藏家举办的展览中,而此时它们早已被“洗白”,拥有了看似完全合法的身份。
“完美”的走私被吴树称为“快递”,因为“一件文物从它被偷出来,到出现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文物市场上,只需要一个星期时间,比顺丰速递还要快”。
但走私文物的危险性是走私其他货物的双倍:不仅偷逃税款,而且触犯文物法律。根据2007年国家文物局制定的最新出境文物限制标准,文物出口的上限由原先的乾隆六十年(1795年)改为1911年,这意味着即使是晚清时期的文物也不再允许出境。走私田野文物一旦被抓,走私者将面临双倍重罚。所以,文物走私者们在走私前会设计好多条路线。广东省文管办文物鉴定员宋良璧称这些文物走私手法“千奇百怪,无所不有”。譬如:在新工艺品中夹带文物蒙混过关;或者租用民用小船或小艇偷运文物出口;更有甚者,为了应对在船上易被边防或公安部门查获,将走私文物用防水材料包装好,放在水里用绳子挂在船底拖着走。
文物走私的模式也不断地演进。在1990年代初期,个人夹带简单闯关是文物走私的一大方式,公安部门甚至在火车车厢里查获到偷运的佛头,嫌疑人就把佛头用报纸包上,抱在怀里。这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闯关直到21世纪仍然大行其道,并因地制宜地不断进化。2004年安徽省公安厅破获的“3·25”文物大案中,抓获了港澳文物走私集团的三名主要人物,据其中绰号“小五仔”的马长生交代,他“可以随便将文物放在挂有香港或澳门两地车牌的凌志轿车后备箱中,轻松带往港澳地区”。安徽省公安厅的相关办案人员也承认,这些国际文物贩子走私文物出境的方式“十分简单”。除了放在车后备箱里出关之外,这一地下行业中竟然还滋生出一种名为“文物带工”的专职文物走私者。除此之外,这伙港澳文物走私集团还找到了一个更便利的走私工具:经常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菜农。他们以每次一二百元的报酬雇佣这些菜农。走私的文物就放在他们的背篓里。“小五仔”交代,采用这种方式走私文物出境的“成功率”非常高。
2016年11月26日报道,11月12日晚,山西介休源神庙二龙戏珠琉璃照壁心被盗,引发了众多文物爱好者、网民的愤怒声讨。
被盗的琉璃璧心二龙戏珠。
随着进出口贸易的日益发达。集装箱走私成为了文物走私的一大手段。很多数量多、体积大的文物就通过这种方式被偷运出境。吴树在查阅海关报告后发现,对文物流失威胁最大的就是集装箱海运,由于海关的检查任务十分紧张,不可能全部开箱检查,因此只能维持5%左右的抽检比率。尽管近年来,X光检测可以发现暗藏在集装箱内的走私文物,但是一些走私分子会用X光机无法穿透的包装物来包装文物,或者把体积较小的文物装进大件器物或金属器皿之中来逃避检查。他们也会用申报虚假品名的方式来给走私文物施加障眼法。当一箱海关申报单填写为“木制品”“木家具”或“石雕工艺品”的集装箱通过X光机检测仪,而海关人员面前的屏幕上显示出的确实是一些木制家具和石雕工艺品轮廓的时候,谁会怀疑里面装的其实是明代贴金古建构件和宋代石刻造像呢?
2009年6月11日,杭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查关员王忭,发现他正在检查12个从浙江台州寄往美国加州的“普通邮件”有些不普通。于是他把这些可疑的邮包拆开,结果发现了近十年来杭州海关截获的数量最多的一批走私文物。整整1635件雕工精美、描金绘彩的晚清民国时期木雕花板——从在库房里清点的照片来看,摆了满满一地,让海关人员大吃一惊。
为走私方便,文物走私者还盯上了迅猛发展的国际快递,而且比起早先的个人夹带闯关和集装箱运输,国际邮递在安全性上更强。个人邮寄物品出境的操作程序和申报单内容都填写得比较简单,而且也很容易逃避法律责任,只要在投递邮件时填写假名或错误的寄件地址,就可以给海关缉查工作设置层层障碍。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吴树如此评价这些日益猖獗的文物走私者们。
一线盗贼、操控盗窃与交易的中间人,以及将文物走私出境的走私者组成了地下文物的犯罪网络,越来越多孑然孤立的田野乡间的文物就像被捕获的飞虫一样纠缠挣扎在这张网上。但这些人只是一群搬运工。真正将这些被盗文物吞噬掉,让其“消失”无踪的,乃是这张网络的终端。他们的慷慨大方滋养了这一不断扩张的地下网络,为那些镌刻在摩崖石壁上、屹立在乡村荒野里,千百年不移跬步的田野文物离开原来的地方,远跨重洋出现在艺术馆或私人藏品室的玻璃展台上提供了可能性。他们不亲自参与偷盗,对偷盗过程也漠不关心,但却并不介意享受偷盗的成果。
“不要说蠢话,不要问蠢事。”
老唐给初入古玩圈的菜鸟买家指点迷津,将一些圈内规矩传授与人。他戴着民国风的圆片眼镜,下巴蓄着小胡子,坐在据称出自庆王府的椅子上,不紧不慢地捻着手串儿。在这个圈内混规矩颇多,不要露怯,不要大呼小叫,尤其是在看到自己属意的东西时更要镇定自如,这样对方就摸不准你的底牌;欲擒故纵是绝对必要的,当你无法接受对方开出的价格时不要做出依依不舍的样子,要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等到对方主动贴过来;即使是向对方打听某样东西时,也要尽可能简明赅要,仿佛自己不是很在意是否可以搞到它,等等,总而言之,想要买到好货,就要学会尽量保持缄默——“不要说蠢话,不要问蠢事”。
但这句话背后还有更深一层意思,用另一句圈内行话来表述就是:“知道的不说,不知道的不问”,这里面“知道”和“不知道”都是指同一样东西:货物的来源。
打听货物的真实来源,可以说是古玩圈的第一禁忌。只有不懂规矩的“菜鸟”才会冒冒失失地向卖家打听一件货品的来源,而他最终收获的肯定是一个谎话连篇的故事。
实际上,市场上这种主动讲述自己货物来源的卖家已经少之又少,大多数面对这种打听来源的愚蠢问题时的回应都是笑而不语。神秘性是保持这个圈子千百年来长盛不衰的秘诀之一。
天津的沈阳道古物交易市场,尽管几年前近乎疯狂的淘宝热潮早已消退,但仍然看到很多有趣的货品摆在摊上店里待价而沽。除了那些一望即知其伪的三代鼎彝、品相无暇到令人生疑的玉器和贼光锃亮的青花瓷器(件件都有底款)之外,同样也摆放着一些石刻砖雕:宝相庄严的佛头往往会占据一个极为显眼的位置,雕着狮耍绣球和“暗八仙”的小巧砖雕被供在红木茶台上;而一些抱鼓墩、石狮子和须弥座则被晾在店外,上面还盖着未化完的积雪。它们有可能来自于某个地处山野的摩崖造像或是古镇老街的古寺旧宅吗?
尽管无法知晓它们的来源,但却可以判断它们的真伪,一本《古玩鉴定指南》提示买家“鉴别真假石佛头重点观察其刻工及面目、头饰等”,但它也透露出真品最可能的来源:“石佛头大都是盗割的,其鼻子或其他棱角之处一般有摔碰遗留的痕迹。”
这意味如果想要买到一件真品的石佛头或是其他石刻雕塑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在购进一件不知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被遗失”的田野文物。不过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对一个古玩圈里的人来说,一件文物的来源是否是被盗的文物并不在他的圈内道德考虑范围之内,“只问真假,莫问出处”是古玩圈唯一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因此,来源问题在这个圈子里并不成为问题。
“我不会收那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它们‘不干净’。”尽管像老唐这样有责任感的圈内收藏家会注意不去“碰”这些来源可疑的古玩,但是并不意味着圈子里所有收藏家都愿意在职业道德上再加上一份责任感,对这个以神秘为信条的圈子来说,这份责任感会像滤网一样把那些“新坑”(行话,指新出土的文物)、“地货”(指出土文物)和“水货”(指来源不明的走私文物)拒之门外,如果没有这些新物“上货”补血的话,那么古玩市场又如何长盛不衰呢?因此,就像一位收藏家所说的那样:“我不知道,(调查来源)这是警察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
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是简简单单地“不问不说”所能解决的问题。“我的建议是,不要碰石雕”,律师刘洋给出这样的建议,这位在2007年以追讨海外龙门石窟被盗佛首案而闻名的律师,同时也是一位收藏家。
刘律师举了一个几个月前的例子,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豁免权,他没有提到当事人的名字。事情就发生在他居住的北京李家园的一个小型古物市场,一个买家通过中间人向一个古玩店老板买下了一批据称是“老”的石雕。但这位买家将买到手的石雕送给一位专家鉴定后,却发现其中一部分是新仿,这批新仿品大致花了他700万,这让他很恼怒,要求退货并全额退款。但卖方却坚守古玩圈另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卖出去的东西不认账”,认为这是他自己打了眼,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了一个多月,买家威胁要将古玩店老板连同中间人一起以诈骗罪告上法庭。即将成为原被告的双方找到刘律师希望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建议。
刘律师给出的建议是不要惊动法庭,因为尽管对方欺诈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卖家的石雕只要法院找文物专家来鉴定,十有八九会被定为三级文物,有些甚至能定为二级。按照《刑法》规定,凡是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交易数额在25万元以上,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一旦被告上法庭,那个古玩店老板肯定要被重判。但对买家来说,所有交易品都要作为证据被法院没收,而且他“明知”是法律禁止买卖的文物还要购买,也会受到处罚。
当代中国的民间文物市场从一开始就是一片晦暗不明的“灰色地带”,它是1980年代市场经济改革的非法“私生子”,从一开始就带着自己的“原罪”。原华声报社主编、同时也是一位老收藏家的周倜曾回忆过民间文物市场刚刚诞生时的悲苦辛酸,面对执法人员突如其来的“查抄行动”,卖家与买家不得不一起四处流窜,而一些从外地前来“上货”的文物贩子,也要随时提防“穿制服的人”上“夜班”,半路拦车检查:“你们大包小包的,谁敢说包里没有一件文物……干脆少说废话,每人先交三十元罚款”。
由于所有公开交易的合法渠道几乎都被阻塞,因此买卖双方只能转入地下。在这种近乎“黑吃黑”的灰色地带里,一位买家即使“明知”对方手中的石雕木刻来源不正,但这种来源不正恰恰也成为了货物是真品的保证,因此,“知道的不说,不知道的不问”这一旧时代卖家为了不透露自己的货源而制造出来的圈内规则,现在已成了买卖双方的一种默契,一种共谋。这种共谋关系在最大程度上能够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也是逃避法律制裁最可行的方法。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那些被盗窃掳掠的田野文物,也得以在这片无法被法律认可的“灰色地带”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于文物来源的“不说不问”,其实并非中国独创的发明。在国际文物市场上也有同样表述,而且更为清晰直接:
“there are very precise rules in the world of antiques:it'sforbidden to reveal one's sources”(古玩界的“铁律”是:严禁泄露来源)
在并不视私人交易和收藏文物为非法的国际文物市场上,世界被分成两部分:文物流出国和文物流入国。在“理想”的状态下,前者应当以自己丰沛的历史文化为后者提供源源不断的货源。然而,文物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不仅仅是一件可以明码标价的商品,更是承载着所在国家地区历史文化的象征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规定,缔约国应为其合法出口的文物提供适当的证件,并且责成其国内有经营资质的古董商保持一份“载明每项文化财产的来源、提供者的姓名与住址以及每项售出的物品的名称与价格”的记录,并且在出售商品前“须把此类财产可能禁止出口的情况告知该项文化财产的购买人”。2000年以后许多涉及文物归还的国际案例都一再追认这一条文的合法性,并且不断声明买卖双方应该提供文物的清晰合法来源证明。然而,国际条约的义务在古玩界的“铁律”面前往往形如具文。
独立调查者、非虚构作家玛丽莲·约翰逊(Marilyn Johnson)在纽约市中心的一间画廊里看到正在展示销售的中国红山文化时期的“玉猪龙”,标价一万多美元,但也可以8500美元的优惠价出售,并且提供“三名专家出具的鉴定证书”。当被问到来源是否合法时,画廊的经营者表示:“用你们的话说,这些都是‘偶然发现’。他们都是农民从地里捡来的。每一个我都向海关做了申报,还付了税费,但是……”——但是,如前所述,根据中国的《文物保护法》,所有1911年前的文物都是禁止出境的,而这些红山文化的“玉猪龙”如果是真品,至少都有5000年以上的历史。
记者/李夏恩
编辑/李克难 美编/青年
本文节选自《被盗走的记忆:大陆田野文物流失追踪》,原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7年第7期,总第6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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